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
WU ZHONG SHI HONG SI P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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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罗山社区有一户生活很困难,是爷爷带着两个孙子一起生活,不知道符不符合检察院司法救助条件?”“馨雅苑小区公共停车场被占用造成停车难”......自从有了“五心”工作室,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新民街道社区居民有疑难杂事都会问一问。
“向基层一线延伸检察职能,为群众提供更加及时、便捷、全面的检察服务”,这是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“五心”检察工作室的“功能”。“检察工作室设在老百姓家门口了,就要充分利用起来为老百姓办实事、办好事”,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“五心”检察工作室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,着力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。
对群众反映的问题,工作人员进行走访调查核实。
这样的获得感,亲历一起借贷纠纷的马某“深有感触”。2018年6月份,马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,写明“今借到现金10万元整,超期每天1000元”及还款日期等字样。借款后马某一直未给王某偿还任何款项。2022年8月份,王某将马某起诉至辖区人民法院,要求其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164500元。法院开庭审理中,马某表示约定借款10万元,扣除利息等实际收到金额92000元,钱到账后因觉得利息太高担心到期无力偿还,转回给王某46000元,但因为时间仓促没有收集整理无法当庭出示证据。后经法院审理判决,马某向王某偿还本金10万元,因主张利息高于贷款市场报价不予全部支持,合计支付154933.70元。马某对判决不认可向信访部门提出信访需求,接到信访转办后,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“五心”检察工作室依照程序审查后对案件依职权进行监督。根据马某提供的证据和检察官调查,马某后期提供的证据与其在庭审中答辩内容一致,王某在法院庭审中做了虚假陈述。因出现新的证据可以推翻辖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,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,建议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。近日,辖区人民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裁定再审并改判。
用心用情用力,努力为群众提供“星”级服务,破解群众急难愁盼,把司法办案作为服务群众的过程,切实提升司法为民服务质效,以实际行动彰显新时代检察担当,这是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“五心”检察工作室的“初心”。
“钱是我小舅子借的,我就是个担保人,现在我小舅子没钱还,法院凭啥判让我还……”今年4月26日,李某来到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“五心”检察工作室时向工作人员“埋怨”道。
接访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立即上前安抚马某某的情绪。通过深入交谈和审查相关材料,接访检察官了解到,李某小舅子2017年向银行贷款时,李某提供了担保。贷款期满后,李某小舅子未按时还款,银行将借款人、担保人一同诉至法院,法院判决李某对其小舅子的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。李某不服一审判决,依法提起上诉。二审法院审查后判决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李某对二审判决不服,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审判监督。
了解到李某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,不知道提供担保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而引发的信访,检察官邀请两名律师就地开展简易听证,由律师、检察官共同向李某进行释法说理。“谢谢二位律师!谢谢检察官!你们说的我明白了。我们老百姓不懂法,不知道给别人担保,别人不还钱我们得承担法律责任。这回我也是‘长记性’了,以后再也不敢随便提供担保了。”最终,经过律师和检察官的释法说理,马某某明白了其中的法律关系,认同法院的判决并表示不再信访。
“走出‘院子’、沉到一线,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,用法治力量保障群众安居乐业”,自成立以来,“五心”检察工作室以“强化初心引领、坚持匠心办案、注重耐心解惑、突出真心纾困、跟进暖心服务”为宗旨,加强与公安、司法、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协同配合,对群众的诉求以法为据释明法理,循循善诱阐明事理,感同身受讲明情理,引导群众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。“能动履职、主动作为,把‘五心’检察工作室打造成为基层治理的‘观察哨’、民意诉求的‘导流台’、检民沟通的‘连心桥’、社会和谐的‘稳压器’,持续提升群众对执法司法工作的认可度、满意度和美誉度”,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“五心”检察工作室的检察干警们信心满满。